某電磁灶在某次工商抽查中被判不合格:FUSE兩不銹鋼帽之間距離太小,不符合GB 4706.1-2005標準29.2.4功能性絕緣爬電距離的要求。
圖1 某電磁灶PCB上FUSE
案例問題的FUSE,常見有以下幾種誤解:
1. 選用FUSE時只要看是否有認證
FUSE根據(jù)不同的使用場合,有不同的規(guī)格、大小尺寸、外殼材料等等。極端地說,哪怕是認證過的 250V 1A FUSE 也不適合用在250V 10A的主電路中,因為容量不足。因此既要核查FUSE本身是否符合相關(guān)零部件標準(例如查看認證證 書),又要考慮應用在具體的整機產(chǎn)品中的情況。
2. 此處不需要考核爬電距離
因為在正常工作時FUSE是導通的,電壓降為零,所以不需要考核此處的功能性絕緣的爬電距離,這是片面的認識,在正常工作時的確FUSE兩端電壓降為零,但是在FUSE熔斷后,兩端的電壓降就是電源電壓。如果距離太小,極端情況發(fā)生“重新接上”,相當于FUSE這個元件內(nèi)部是斷開,在FUSE外殼上又導通,失去保護作用。
3. 此處爬電距離的限值用電氣間隙的限值
首先29.2.4條款“注2:對于不會發(fā)生漏電起痕的玻璃、陶瓷和其他無機絕緣材料,爬電距離不必大于相應的電氣間隙”中“不必大于”就是“可以小于”,用數(shù)學表達式是:
實際的爬電距離 < 相應的電氣間隙限值
而不是“不應小于”,用數(shù)學表達式是:
實際的爬電距離 ≥ 相應的電氣間隙限值
其次值得指出,“注2”成立的前提條件是29.1.1 不采用直接測量電氣間隙的方法而“變通”采用GB 4706.1-2005標準14章脈沖電壓的試驗方法。
最后要指出,此案例中微觀污染等級是3級,上述“前提條件”不成立,因此“注2”內(nèi)容不必考慮。
綜上所述,此FUSE自身兩不銹鋼帽之間需要考核功能性絕緣的爬電距離要求,根據(jù)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標準29.2.4條款,在微觀污染等級3級(電磁灶內(nèi)部有散熱風扇貫流),工作電壓220V(FUSE熔斷后),Ⅲa/Ⅲb材料組別,實際兩不銹鋼帽之間的爬電距離應 ≥ 3.2 mm。
GB 4706.1-2005《家用和類似用途電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標準
3.3.5功能性絕緣 functional insulation
僅為器具的固有功能所需,而在不同電位的導電部件之間設(shè)置的絕緣。
29.2.4 功能性絕緣的爬電距離不應小于表18的規(guī)定值。但如該功能性絕緣被短路時器具仍符合第19章要求,爬電距離可減小。
注1:……
注2:對于不會發(fā)生漏電起痕的玻璃、陶瓷和其他無機絕緣材料,爬電距離不必大于相應的電氣間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