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叉車蓄電池在停止使用期間或在帶電解液儲存期間,電荷量的無效消耗稱之為自放電,即在未連接外電路時,蓄電池由于自放電所引起的能量損失。自放電速度用單位時間內容量降低的百分數(shù)來表示。
一般情況下,維護良好、充足電的蓄電池在20~30℃的環(huán)境中開路擱置28d,其容量損失不應超過20%。若超過上述數(shù)值,則屬于自放電過大,既影響使用,又縮短其壽命。自放電過大的蓄電池在停用期間的電動勢和容量均下降叫較快,電動叉車發(fā)電機給其充電時,電解液的溫度高,但端電壓低,電動叉車數(shù)日不運行時,用此蓄電池起動不了發(fā)動機,嚴重時第一天工況正常,次日使用時電壓下降很多或幾乎無電,車燈不亮,電喇叭不響的現(xiàn)象。
電動叉車蓄電池自放電過大多是由于其內部或外部形成了自放電的“原電池”和導電層而引起的。其主要原因有:蓄電池上蓋不清潔,過充電后電解液濺出,蓋殼上存有電解液,并將正、負極柱連通,形成回路;蓄電池在電動叉車上有漏電及不正常接地處,均會引起過多的自放電。
遇到自放電的現(xiàn)象時,應首先檢查蓄電池上蓋是否清潔,必要時用清水沖洗干凈,擦干。為了提高電動叉車用蓄電池的使用壽命,應正確使用并加強維護,尤其遇到故障應及時檢修、排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