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士蓄電池安裝使用說明及使用注意事項
理士蓄電池簡介
理士企業(yè)創(chuàng)立于1994年,是電池研制、生產與銷售的高科技合資企業(yè),理士產品廣泛應用于通信、電力、鐵路、UPS、電動工具等十幾個相關產業(yè),是專業(yè)的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汽車起動電池、摩托車電池、鎳氫鎳鎘電池及充電器的國際優(yōu)良制造商之一。
目前,理士企業(yè)年生產能力達到200萬千伏安時,員工3000余人,技術研發(fā)及管理人員400余人。
理士企業(yè)通過了 ISO9001和ISO14001的認證、國家蓄電池檢測中心、郵電部檢測中心、電力工業(yè)部、信息產業(yè)部的檢測。
多項技術已經獲得了國家專利。產品還獲得了歐盟的CE認證、美國UL認證、俄羅斯的POCC認證、德國的VdS認證和肯尼亞國家認證。通過了中國電信、中國移動、中國聯通、廣播電視、國防總參的入圍認證。新產品開發(fā)獲得了廣東省經貿廳頒發(fā)的新產品鑒定證書。
理士企業(yè)銷售網絡遍布全球,在中國國內有20多個分支機構和售后服務點,在海外,理士電池進入了東南亞、西亞、歐洲、北美、南美、澳大利亞及非洲等70多個國家和地區(qū)。
理士蓄電池公司創(chuàng)立于1999年,是專門從事LEOCH(理士)牌全系列鉛酸蓄電池的研制、開發(fā)、制造和銷售的國際化新型科技[1]企業(yè)。主要生產各種型號的AGM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膠體(GEL)閥控式密封鉛酸蓄電池,OPzV、OPzS、PzB、PzS、PzV管式極板鉛酸蓄電池,汽車用鉛酸蓄電池,摩托車用鉛酸蓄電池,高爾夫球車用鉛酸蓄電池,電動助力車用鉛酸蓄電池等系列產品。廣泛應用于通信、電力、廣電、鐵路、太陽能、UPS、電動車、汽車、摩托車、高爾夫球車、叉車、應急燈等十幾個相關產業(yè)。
理士蓄電池
理士電池在長期不懈的開發(fā)研制VRLA電池(AGM隔板)的基礎上,完全依靠自己的技術和實力已成功地開發(fā)出LEOCH GEL BATTERY,經過模擬加速試驗顯示效果良好, 理士膠體電池各項質量指標均已達到國外先進水平,而且生產已成系列化。
理士蓄電池產品特性
長時間放電特性。
適用于備用和儲能電源使用。
特殊的極板設計,循環(huán)使用壽命長。
特殊的鉛鈣合金配方,增強了板柵的耐腐蝕性,延長了電池使用壽命。
專用隔板增強了電池內部性能。
熱容量大,減少了熱失控的風險,不易干涸,可在較惡劣的環(huán)境中使用。
氣體復合效率高。
失水極少無電解液層化現象。
貯存期較長。
良好的深放電恢復性能。
采用氣相二氧化硅顆粒度小,比表面積大。
自放電率極低,適應溫度范圍廣。
采用閥控式安全閥,使用安全、可靠。
一、理士蓄電池貯存
2 電池在貯存和運輸過程中溫度偏高或通風不良會導致自放電增大,因此應保持電池通風良好,并使電池遠離明火、火花、熱源等。
2 當保存電池時,應將電池從充電器和負載上取下并盡可能保存在干燥、陰涼環(huán)境中。
2 電池保存期間,請按表二要求定期對電池進行補充充電。
二、理士蓄電池使用環(huán)境
2 推薦環(huán)境溫度范圍:充電0~+40℃,放電-20~+55℃,儲存-15~+50℃;
2 附近無明火、火花、熱源等;
2 避開熱源和陽光直射的場所;
2 避開潮濕、可能浸水場所;
2 避開完全密閉場所。
三、理士蓄電池使用條件
2 并聯使用:推薦為4組以內;
2 多層安裝:層間溫度差控制在3℃以內;
2 散熱條件:電池間距保持在20mm以上;
2 換氣通風條件:保證釋放的氫氣的體積濃度小于0.8%;
2 浮充使用條件(25℃):限流≤0.30C10,電壓2.23~2.30V/單體(建議設置為2.25V/單體);
2 均充使用條件(25℃):限流≤0.30C10,電壓2.30~2.40V/單體(建議設置為2.35V/單體);
2 關于蓄電池混用:不同規(guī)格、不同年限、不同廠家、不同容量、不同性能的產品不能混用,若要求混用請與我們聯系。
四、理士蓄電池的安裝
1、開箱及檢查
2 搬運:
禁止在端子部位受力,防止端子損傷和密封部位裂開;
避免蓄電池倒置、遭受摔擲或沖擊;
絕對避免使用鋼繩等金屬線類,防止蓄電池短路。
2 檢查:包裝箱、蓄電池外觀——無損傷;
2 點驗:電池數量、配件——齊、全;
2 參閱:說明書、安裝圖、注意事項。
2、安裝前注意事項
2 檢查電池無異常后,將其安裝在指定地點(例電池房);
2 如將電池安放在電池房,應盡可能將其放在電池房最低處;
2 避免將電池安裝在靠近熱源(如變壓器)的地方;
2 因為電池貯存時可能產生易燃氣體,安裝時應避免靠近產生火花的裝置(如保險絲);
2 連接前,擦亮電池端子,使其呈現金屬光亮;
2 小心導電材料短接蓄電池正負端子。
2 多個電池一起使用時,首先使保證電池間連接正確,再將電池與充電器或負載連接。在這種情況下,電池正極應與充電器或負載的正極連接,負極與負極連接。如果電池與充電器連接不正確,充電器會被損壞,一定要注意不要連接錯誤。切記連接正確。
2 接線時注意連接牢固,但不可用力過大,以免損傷端子,推薦扭緊力矩見表一。不要在端子部用過大的力,每個連接螺母與螺栓一定要扭緊,扭緊扭矩按照表一所示。
表一 緊固力矩建議表
序號
適用范圍
緊固力矩規(guī)定
1
M5
2.0~3.0N*m(20~30kgf*cm)
1
M6
3.9~5.4N*m(40~55kgf*cm)
2
M8
11~14.7N*m(111~150kgf*cm)
3、安裝及接線
2 將金屬安裝工具(如扳手)用絕緣膠帶包裹,進行絕緣處理;
2 先進行蓄電池之間的連接,然后再將蓄電池組與充電器或負載連接;
2 多組電池并聯時,遵循先串聯后并聯的接線方式;
2 為保證較好的散熱條件,各列蓄電池間距需保持20mm以上;
2 連接前,擦凈電池端子,使其呈現金屬光亮;
2 連接前后,在蓄電池極柱表面敷涂適量防銹劑(如凡士林);
2 蓄電池安裝完畢,測量電池組總電壓無誤后,方可加載上電。
4、理士蓄電池的使用
4.1補充電
2 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由于自放電電池會損失部分容量,使用前請補充電;
2 如果使用過程中暫時停放不用,請定期進行補充電。
2 使用前應根據下列條件進行補電見下表;
表二 蓄電池儲存溫度及補充電的時間間隔
貯存溫度
補充電時間間隔
補充電方法
不到20℃
每9個月一次
a)用2.23~2.30V/單體定電壓,限電流0.30C(A)充電2~3天
20℃~30℃
每6個月一次
b)用2.30~2.40V/單體定電壓,限電流0.30C(A)充電10~16小時
30℃~40℃
每3個月一次
c)用0.1C(A)進行定電流8~10小時
三種方法可任選一種
& 注:電流值中C指電池的額定容量。
例如:12V100AH電池的額定容量為100AH,0.1C(A)=0.1X100=10A;
充電電壓: 12V電池為2.25X6=13.50V,6V電池為2.25X3=6.75V
4.2 蓄電池的放電及放電終止的判斷
4.2.1 蓄電池放電終止的判斷依據
2 核對性放電試驗:放出額定容量的30~40%。
2 容量放電試驗:放出額定容量的60~80%。
2 放電終止電壓的取定:一般情況下按下表三的相關參數設置,也可根據蓄電池的放電曲線確定不同放電電流下的蓄電池放電終止電壓。
表三 放電的參數設置
放電率
放電電流(A)
蓄電池放電單體終止電壓(V)
容量檢測標準
10h
1.0I10
1.80
≥1.00C10
5h
1.6I10
1.80
≥0.80C10
3h
2.5I10
1.75
≥0.75C10
1h
5.5I10
1.75
≥0.55C10
達到上述三個條件之一,可視為放電終止。
& 注意:
1).不要使蓄電池端電壓降至以上規(guī)定值以下。
2).放電后不要存放,請立即補充電。
3).最大允許放電電流應控制在以下范圍之內:
放電電流 I≤1C10(A),持續(xù)放電;
放電電流 I=3C10(A),放電時間 T≤2min;
放電電流 I=6C10(A),放電時間 T≤10s。
4.2.2容量放電測試
一般情況下在對蓄電池進行定期容量測試時,可選擇以下幾種容量測試方法。
2 離線式測量法
a) 將蓄電池組充滿電后脫離系統靜置1小時,在環(huán)境溫度為25±5℃的條件下采用外接(智能)假負載的方式,采用10小時放電率進行放電測試。
b) 放電開始前應測量蓄電池的端電壓、環(huán)境溫度、時間。
c)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放電電流、室內溫度,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放電電流波動不得超過規(guī)定值的1%。
d) 放電期間應測量記錄蓄電池的端電壓及室溫,測量時間間隔為1小時。在放電期末要隨時測量,以便準確確定達到放電終止電壓的時間。
e)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蓄電池按10小時率放電時,如果溫度不是25℃時,則應將實際測量的容量按照下式換算成25℃時的容量Ce:
Ce=Cr/﹛1+K(t-25℃)﹜------------------------(A)
式中:t—放電時的環(huán)境溫度
K—溫度系數(10H率放電時 K=0.006/℃;3H率放電時 K=0.008/℃;
1H率放電時 K=0.01/℃)
f) 放電結束后,要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1~1.3倍。
2 在線式測量法
a) 在直流供電系統中,調整整流器輸出電壓至保護電壓(如46V),由蓄電池對實際負荷供電,在放電中找出蓄電池組中電壓最低、容量最差的一只蓄電池作為容量試驗對象。
b) 打開整流器對蓄電池組進行充電,等蓄電池組充滿電后穩(wěn)定1小時以上。
c) 對a)中放電時找出最差的那只蓄電池進行10小時率放電試驗。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該蓄電池的端電壓、溫度、放電時間和室溫。以后每隔1小時測量記錄一次,放電快到終止電壓時,應隨時測量記錄,以便準確記錄放電時間。
d) 放電電流乘以放電時間即為蓄電池組的容量。如果室溫不是25℃時,則應按照(A)式換算成25℃時的容量。
e) 放電試驗結束后,用充電機對該只蓄電池進行補充電,恢復其容量。
f) 根據測量記錄數據繪制放電曲線。
2 核對性放電試驗法
為了能隨時掌握蓄電池組的大致容量,進行核對性放電試驗是必要的,其方法是:
a) 在直流供電系統中,調整整流器輸出電壓至某保護電壓(如46V),由蓄電池對實際通信負荷供電。蓄電池組放電前后要測量記錄每只電池的端電壓、溫度、室溫和放電時間。放出額定容量的30-40%為止。
b) 放電結束后,要對蓄電池進行充電,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1~1.3倍。
c) 根據測量記錄的數據繪制放電曲線,留作以后再次測量時比較。
說明:
(1)對于UPS系統的蓄電池組,不建議采用離線式測量法進行容量測試。
(2)進行在線式測量法和核對行容量試驗時,對于本身具備蓄電池放電測試功能的UPS設備,需要開啟蓄電池放電檢測功能對蓄電池進行放電試驗。對于沒有該功能的UPS,需要關斷其交流輸入,進行放電試驗。
& 注意事項:
1).上述蓄電池容量試驗方法,是日常維護工作中的常用方法,但無論哪種方法,在容量測試期間保證系統運行是非常重要的,因此在做容量試驗時應提前了解市電有無計劃性停電,備用發(fā)電機組應處于良好狀態(tài)。
2).在進行蓄電池容量放電試驗前,應用萬用表、內阻儀、電導儀對蓄電池的性能進行一次預防性檢測。
3).為保證容量測試的準確性,應采用專業(yè)蓄電池容量在線測試儀器和假負載進行測試。
4.2.3落后蓄電池的判定
落后蓄電池在放電時端電壓偏低,因此落后蓄電池應在放電狀態(tài)下測量。如果端電壓連續(xù)三次放電循環(huán)中測試均為最低,就可判定為該組中落后的蓄電池。出現落后蓄電池時就應對蓄電池組進行均衡充電。
4.3 充電
4.3.1 浮動充電(浮充)
u 充電參數
2 充電電壓:2.23~2.30V/單體(25℃) (建議設置為2.25V/單體)
2 最大充電電流:0.30C10
2 溫度補償系數:-3mV/℃.單體(以25℃為基點)
2 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0.02V/單體
& 注意:
1). 同一電池組各單體電池的電壓值在使用初期會出現一定偏差,半年之后將趨于一致。
2).浮充電壓過高或過低對電池的影響如下:
長時間過高(過充電):縮短壽命。
長時間過低(充電不足):滿足不了負載或使電池電壓不一致,從而使電池整組容量下降,壽命縮短。
4.3.2 均衡充電(均充)
u 充電參數
2 充電電壓:2.30~2.40V/單體(25℃) (建議設置為2.35V/單體)
2 最大充電電流:0.30C10
2 溫度補償系數:-3mV/℃.單體(以25℃為基點)
2 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0.02V/單體
u 退出均充條件
蓄電池退出均充的電流參考值一般設定為0.01C10,并聯時乘以蓄電池組數。
& 注意:
正常浮充運行可以不進行此項操作。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可考慮采用均衡充電:
·放電容量超過額定容量的20%以上
·擱置不用時間超過3個月
·有單體電池浮充電壓低于2.18V/單體
·連續(xù)浮充3~6個月或電池組內出現電壓落后的電池
·全浮充運行一年以上
·蓄電池安裝調試結束后投入使用前需要進行補充電。
·蓄電池容量檢測后進行均充電。
·蓄電池轉為均充的電流參考值一般設定為0.05C10,并聯時乘以蓄電池組數。
4.3.3循環(huán)使用充電
u 充電參數
2 充電電壓:2.40~2.50V/單體(25℃) (建議設置為2.45V/單體)
2 最大充電電流:0.30C10
2 溫度補償系數:-5mV/℃.單體(以25℃為基點)
2 充電電壓變動范圍為±0.02V/單體
2 補充電電量為放電電量的1.1~1.3倍,電池環(huán)境溫度低于5℃取上限。如不確定放電量多少,請按下表補充電:
表四 蓄電池補充電參照表
環(huán)境溫度(℃)
充電電壓(V/單體)
充電時間(h)
5
2.31
7
2.46
4
20
2.25
7
2.40
4
35
2.21
7
2.34
4
& 注意:
1).充電時間是指在0.30C10(A)以下定電流充電,充電過程中蓄電池的端電壓達到上表的充電電壓后的充電時間;
2).超過表內時間后,如果繼續(xù)充電就會造成過充電,縮短電池的壽命;如果充電時間偏短會因充電不足而達不到規(guī)定的容量。
3).對電池進行容量測試,建議按照循環(huán)的充電方式充電。
4.4充電中的注意事項
2 如果充電末期充電電流超過0.05C10A,可能對電池外觀和壽命造成永久性的損壞,請?zhí)貏e注意充電電壓。
2 循環(huán)使用時,為防止過充電,建議安裝定時器或采取完全充電后自動轉為涓流充電的方式。
2 當環(huán)境溫度不是25℃時,應對設置電壓進行溫度補償,計算公式:
U修正=U25℃-K×(T實際-25)(T實際—環(huán)境溫度,K—溫度補償系數)
2 蓄電池充電終止的判斷依據
一般情況下,當蓄電池充電達到下述條件之一的,即可視為充電終止。
1)、充入電量為放出電量的1.1~1.3倍。
2)、充電后期充電電流小于0.005C10A(C10=電池的額定容量)。
3)、充電后期充電電流連續(xù)5小時不變化。
六、蓄電池的更換
1、更換判據
如果蓄電池核對性放電,電池容量不能滿足使用要求,則應考慮更換。
2、更換時間
蓄電池屬于消耗品,有一定的壽命周期。綜合考慮使用條件、環(huán)境溫度等因素的影響,在到達蓄電池設計使用壽命之前,用好電池予以更換。充分保證電源系統安全、可靠正常運行。
七、注意事項
2 請在小孩觸摸不到的地方保管和使用蓄電池;
2 請不要在指定用途之外使用蓄電池,如在指定用途外使用,有可能使蓄電池漏液發(fā)熱、爆炸;
2 禁止將蓄電池分解、改造、破壞、強烈沖擊或投擲,否則有可能造成蓄電池漏液、發(fā)熱、爆炸;
2 禁止將蓄電池投入水中、火中或加熱;
2 禁止短路連接蓄電池;
2 如果蓄電池組總電壓超過45V,應采用絕緣手套等安全措施后再開始作業(yè)。如工作時不采取安全措施,會有觸電的危險;
2 維修測量時,面部不得正對電池頂部,應保持一定角度或距離;
2 電池內極板、隔板均吸附硫酸,如電池受機械損傷,應防止硫酸接觸到皮膚、衣服上,更不能濺入眼中,如遇上述情況應立即用大量清水清洗,嚴重者去醫(yī)院治療;
2 電池在25±5℃范圍內使用更有利于電池壽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