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池擱置停用時間超出六個月;
電池長期處于浮充狀態(tài);未進行過 40%c20 以上容量的放電,應定期對電池進行均
衡充電,均衡充電周期為 6 個月--1 年。
均衡充電/補充電的方法推薦如下:
均衡充電電壓 2.35v/單體(25℃)、限流 0.15c10(a)、充電時間 8--12 小時(可間
隔進行)。
充電電壓應根據(jù)環(huán)境溫度進行調整,溫度補償系數(shù)±3.5mv/℃/單體,具體見下表。
均衡充電后,對于浮充電壓仍低于 2.18v/單體的落后電池,應進行 0.1c10(a)放電 4-6h、以 0.15c10(a)限流、2.37v/單體恒壓均衡充電。
再充電
金能量蓄電池oss系列12v電池放電后應及時進行再充電,再充電方法推薦如下:
以不高于 0.2c10(a)的恒電流對電池充電,至電池單體平均電壓上升到 2.33~2.37v/
單體后,改用 2.33~2.37v/單體進行恒壓充電,直到電池充足電結束。充足電的標志,可
以用以下兩條中的任一條作為判斷依據(jù):
不同放電深度,電池充足電的時間參考表
電壓恒定狀態(tài)下,充電末期連續(xù)三小時充電電流值基本不變。
充電電壓應根據(jù)環(huán)境溫度進行調整,溫度補償系數(shù)±3.5mv/℃/單體。
原裝金能量ke蓄電池oss12-33
(5)將電池放在遠離能打造生火花設備的處所,不然火花興許會惹起電池冒煙或破碎。
原裝金能量ke蓄電池oss12-33
固定型蓄電池:首要用于通信、發(fā)電廠、共計機瑣屑作為顧惜、被動牽制的備用電源;
一、保持適宜的環(huán)境溫度。影響蓄電池壽命的重要因素是環(huán)境溫度,一般電池生產(chǎn)廠家要求的**環(huán)境溫度是在20-25℃之間。雖然溫度的升高對電池放電能力有所提高,但付出的代價卻是電池的壽命大大縮短。據(jù)試驗測定,環(huán)境溫度一旦超過25℃,每升高10℃,電池的壽命就要縮短一半。目前ups所用的蓄電池一般都是免維護的密封鉛酸蓄電池,設計壽命普遍是5年,這在電池生產(chǎn)廠家要求的環(huán)境下才能達到。達不到規(guī)定的環(huán)境要求,其壽命的長短就有很大的差異。另外,環(huán)境溫度的提高,會導致電池內(nèi)部化學活性增強,從而產(chǎn)生大量的熱能,又會反過來促使周圍環(huán)境溫度升高,這種惡性循環(huán),會加速縮短電池的壽命。
二、定期充電放電。ups電源中的浮充電壓和放電電壓,在出廠時均已調試到額定值,而放電電流的大小是隨著負載的增大而增加的,使用中應合理調節(jié)負載,比如控制微機等電子設備的使用臺數(shù)。一般情況下,負載不宜超過ups額定負載的60%。在這個范圍內(nèi),電池的放電電流就不會出現(xiàn)過度放電。
ups因長期與市電相連,在供電質量高、很少發(fā)生市電停電的使用環(huán)境中,蓄電池會長期處于浮充電狀態(tài),日久就會導致電池化學能與電能相互轉化的活性降低,加速老化而縮短使用壽命。因此,一般每隔2-3個月應完全放電一次,放電時間可根據(jù)蓄電池的容量和負載大小確定。一次全負荷放電完畢后,按規(guī)定再充電8小時以上。
三、利用通訊功能。目前,絕大多數(shù)大、中型ups都具備與微機通訊和程序控制等可操作性能。在微機上安裝相應的軟件,通過串/并口連接ups,運行該程序,就可以利用微機與ups進行通訊。一般具有信息查詢、參數(shù)設置、定時設定、自動關機和報等功能。通過信息查詢,可以獲取市電輸入電壓、ups輸出電壓、負載利用率、電池容量利用率、機內(nèi)溫度和市電頻率等信息;通過參數(shù)設置,可以設定ups基本特性、電池可維持時間和電池用完告等。通過這些智能化的操作,大大方便了ups電源及其蓄電池的使用管理。
充電時間的計算:對備用的電池來講,當電池供電后,對電池重新充滿電所需要的時間,一般不少于24小時;對循環(huán)用電池來講,如果知道上一次的放電量及初始充電電流,可以按如下公式計算出環(huán)境為25℃時需要的充電時間。
a.當放電電流大于0.25c時
cdis
tch=i+3~5
b.當放電電流小于0.25c時
cdis
tch=i+6~10
注:tch=電池充滿電所需要的時間(小時)
cdis=電池上一次的放電的電量(安時)
i=**初始充電電流(安培)
五、電池的使用壽命
1、影響電池使用壽命的主要因素:
重復的深放電 ( 特別是淺充電后的深放電 )
外界溫度過高
過充電 ( 特別是涓流式充電時 )
過大的充電電流
當充好電的電池長期擱置(特別是在高溫環(huán)境下)
蓄電池應用領域與分類:
免維護無須補液; ups不間斷電源;
內(nèi)阻小,大電流放電性能好; 消防備用電源;
適應溫度廣; 安全防護報系統(tǒng);
自放電; 應急照明系統(tǒng);
使用壽命長; 電力,郵電通信系統(tǒng);
荷電出廠,使用方便; 電子儀器儀表;
安全防爆; 電動工具,電動玩具;
獨特配方,深放電恢復性能好; 便攜式電子設備;
無游離電解液,側倒仍能使用; 攝影器材;
產(chǎn)品通過ce,rohs認證,所有電池 太陽能、風能發(fā)電系統(tǒng);
符合標準。 自行車、紅綠示燈等。
1. 不需維護(無需充水)無需均衡充
2. 使用壽命長,期待壽命可達6年
3. 內(nèi)阻小
4. 不滲漏液體,無酸性氣體溢出
賽特蓄電池的聯(lián)接:
容量不同、性能不同、生產(chǎn)廠家不同的蓄電池不可連接在一起使用。
實際容量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串聯(lián)使用。
實際電壓相同的蓄電池或蓄電池組方可并聯(lián)使用。
蓄電池組連接和引出請用合適的導線。
連接和拆卸時務必切斷電源,否則會觸電甚至的危險。
正負極不得接反或短路,否則會使蓄電池受損,甚至發(fā)生。
連接部件應鎖緊,防止產(chǎn)生火花;若接觸面被氧化,可用蘇打水清洗。
新安裝的蓄電池組在使用前應進行72小時浮充充電使蓄電池組內(nèi)部電量均衡,方可進行測試或使用。
3、搬運、存儲
蓄電池重且外殼脆,搬運時應輕拿輕放,嚴禁翻滾和摔蓄電電池,同時注意不要使端子受外力。
蓄電池應儲存或安裝于干燥通風的地方,避免陽光直射,應遠離熱源及易產(chǎn)生火花的地方。
蓄電池存放前應為滿荷電狀態(tài),不允許放電后存放。
蓄電池應在0℃~30℃的環(huán)境下儲存,存放的蓄電池應每三個月應進行一次補充電,存放時間**長不能超過一年,否則電池容量及壽命將會減小。
4、維護保養(yǎng)
保養(yǎng)周期
保養(yǎng)項目
月度保養(yǎng)
1.清潔,保持外殼、端子的干凈整潔及排氣孔的暢通;
2.檢查殼體有無變形,端子是否腐蝕變色,是否漏液;
3.測量和記錄環(huán)境溫度、電池外殼溫度和極柱溫度;
4.測量和記錄電池組的總電壓,充電電壓發(fā)生漂移或環(huán)境變化應及時調整充電參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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